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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三期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82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三期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简号:2024BFFGZ0082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需包含排水工程施工内容,请问我单位提供市*道路业绩的证明材料中包含给排水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市*道路业绩若包含给排水工程,予以认可,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此业绩中包含排水工程施工内容。 2.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板块,投标文件软件版有该板块,请问投标文件软件版该板块是否需要上传内容 回复:投标文件软件板块无须上传此内容。 3. 投标文件软件版项目经理承诺板块有注明项目经理承诺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或自行扫描后上传到交易主体信息库“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在商务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挑选上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经理承诺板块无该注明内容,请问两种格式中以何种格式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4. 投标文件软件版中无投标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板块,请问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可以上传至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板块中的其他资料端口。 5.我单位拟采用联合体投标,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企业实力等是否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是的。 6.招标文件P179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开工后拟投入的试验人员名单、试验仪器及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等情况”。请问:是否理解为中标后提供相应资料(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回复:是的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务办公二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551-6262627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4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