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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南淝河航道(上海路桥-双圩段)维护疏浚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17ZFCZ372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航道(上海路桥-双圩段)维护疏浚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南淝河航道(上海路桥-双圩段)维护疏浚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17ZFCZ372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68页,“2)人工费:不低于68/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剩余部分仅计取税金。3)工程税金税率:按合造价【20162号文件执行,5)暂列金额(预留金)、暂定价、暂估价:计取税金。”“(7)施工组织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增加费报价费率按合造价【20162号文件执行。投标报价中各单位工程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增加费报价均不得低于控制价对应单位工程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增加费”及招标文件54页的重要提示等相关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相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投标报价的格式是否以控制价的格式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是按照水运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依据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42号公告发布的《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 271-2008)文件。投标报价的格式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格式为准。

2、投标文件附件十九其他材料第二项,近三年中所有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请问是否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承接所有已完工的项目的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答:此条不做强制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采购中心

20171017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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