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228地块工程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3BBBBZ0002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228地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BH202228地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BZ00026)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须包括“钢结构检测”。我单位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检测范围包含:“钢结构工程检测”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奖项和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行*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检测单位称号,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6分。”因各行*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针对此类奖项、荣誉颁发的颁奖文件中的文字表述各有不同,且“优秀质量检测企业”奖项、荣誉,与“优秀(或先进)检测单位”奖项、荣誉意义相同。故我单位提供行*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质量检测企业”奖项、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因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前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均不区分正副本。故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帅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