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部分幼儿园家具及教玩具采购项目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3BTBWZ0141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部分幼儿园家具及教玩具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包河区部分幼儿园家具及教玩具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项目编号: 2023BTBWZ01416)答疑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评审标准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体系认证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幼儿桌或幼儿椅或幼儿床)具有有效的: 1、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一个产品得2分,满分2分。 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一个产品得2分,满分2分。 3、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一个产品得2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1、5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内容包含幼儿床(或幼儿桌椅)供货及安装的。 2、50万元及以上教玩具供货及安装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业绩合同; ②已完成证明材料。 (2)上述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出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名称、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如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业绩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名称与要求不完全一致,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已完成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验收报告或审计报告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其他已完成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2-1货物清单中大理路幼儿园(家具)第14项“报告厅培训椅”的规格参数;扬子江幼儿园(家具)第40项“会议椅”、第41项“会议椅”的规格参数;合柴幼儿园(家具)第31项“扮演柜”、第43项“园长班椅”的规格参数;庐山路幼儿园(家具)第26项“扮演柜”的规格参数有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2-2技术参数及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中“扮演柜”的相关证明材料“防霉性能检测结果具有抗菌效果”要求现修改为:具有抗菌效果。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2-2技术参数及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中“办公桌(教师办公桌)”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现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检测标准(GB或GB/T标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内容包含: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及其他)、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砷、铅、硒、镉、铬、汞、钡)、产品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其中产品甲醛释放量≤ 0.1mg/L。 二、投标人疑问答复 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产品图示1”“产品图示2”“产品图示3”评审标准是否修改? 答:本项目因涉及的幼儿床、幼教桌椅、秘密游戏树洞为主要需求产品,合柴幼儿园非标定制玩具为园所特色定制玩具;要求产品图示是为了更好展现产品的规格、样式,并符合园所打造个性化办园的需求,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1货物清单中若涉及到要求检测报告,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合同签订后供货前由招标人进行核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九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2号楼 联系人:谭工 电 话::0551-63353800 招标代理: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51、66220387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